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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模式与问题探析——基于佛山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探索

摘要

佛山市是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实体经济名城,制造业发达,经济实力雄厚,但缺乏大学和研究院所等高水平的科教资源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短板。近年来,佛山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地方产业特点,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来弥补本地区科研基础条件薄弱、创新型人才匮乏等不足。佛山高新区作为全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主阵地,积极探索实践,不断丰富建设方式,完善运行机制,革新工作思路。

本文以佛山高新区在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实践为例,探讨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模式、运行效果及不足。

关键词

佛山高新区 新型研发机构 建设模式 运行效果 成效 不足


一、新型研发机构的时代背景

新型研发机构的诞生,是地方政府改革科研机构体制的全新尝试。1996年,清华大学和深圳市政府联合成立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双方各占50%股份,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为以企业化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2006年,中国科学院、深圳市政府、香港中文大学仿照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模式,创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取得巨大成功,由此拉开全国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序幕。

新型研发机构发轫于广东,有其内在的驱动力。新型研发机构是科教资源稀缺地区补足创新链,推动区域创新体系协同发展的重要一环。经济发展水平与科教资源供给越不匹配的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存在意义和价值就越大。

与传统科研机构相比,新型研发机构在运行机制上探索出了诸多新的做法和有益经验,发挥出新的角色功能。我国新型研发机构主要发挥着集聚创新资源、促进成果转化、赋能中小企业、引领产业发展四方面功能。

截止2019年,全国各地以多种形式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超过2000家,其中江苏、山东、广东三省成为领跑者。2018年,新型研发机构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一员,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被上升到国家层面。新型研发机构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创新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

目前,佛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已初具规模,截止2019年底,佛山市拥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6家,其中佛山高新区拥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3家,主要集中在与高新区产业基础相契合的智能装备、机器人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领域。

二、佛山高新区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模式和运行效果

佛山高新区作为佛山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引擎,深入推动创业孵化、产业技术创新,大力实施“傍大学、傍机构、傍人才”战略,不断探索寻求与外部高校院所合作,主动链接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等国防军工资源,着力引进和打造聚焦本地产业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在集聚高端创新人才、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孵化、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一)佛山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模式

当前佛山高新区各类新型研发机构中,其投资和建设主体包括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多种类型,组建模式由单位或个人独立创办,或以一家单位为主导,联合多家单位合作共建。根据建设模式可分为政府主导、高校主导、科研院所主导和社会团体或个人主导四个类型。

1.政府主导型

政府主导型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政府部门独建或与多家单位联合创建,定位于技术集成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或行业技术服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包含了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机构类型。

一类是政府部门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独立建设的研发机构。例如,华南智能机器人创新研究院是由广东省政府批准建设,由佛山、顺德区联合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是广东省机器人及人工智能领域重要的创新服务平台。广东顺德工业设计研究院是由顺德区、北滘镇两级政府出资建设,以创新创业孵化、企业科技服务和研究生联合培养为核心业务,建设成为“政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平台。

另一类是由政府主导,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家单位共同创办的研发机构。这类机构多定位于新兴技术或产业领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例如,佛山市南海区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是由广东省科技厅、佛山市、南海区和广东工业大学共同建设的集数控装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孵化、人才培养与引进等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式创新型科研实体和公共服务平台。佛山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是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共建,并联合上市公司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管理组建的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平台。

政府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是最常见的,以政府的产业导向和政策为指引,业务方向明确,同时前期有政府给予的政策和资金优势,初期成长迅速。然而缺点是对政府资金和业务的依赖容易造成研发活动的市场导向性不强,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等缺陷。如果在三年内未能实现自身竞争力达到市场生存和发展的标准,一旦脱离政府资金支持,很可能就此衰落。

2.高校主导型

高校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由省内外高校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合作共建,以高校经营管理为主,以高校科技成果集成、转化为主要目的,部分机构同时兼顾高校教育机构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这类研发机构,作为高校的分支研究机构或业务拓展,机构性质仍以事业单位为主。例如广东三水合肥工业大学研究院是由佛山市科技局、合肥工业大学和三水区政府共同发起的重点建设创新平台和综合研究院。研究院按照“校地共建、企业协同”的组建方式,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照企业化运营模式运行,同时接受三方监管。

这类新型研发机构也比较常见,天然拥有较强的学科、人才、研发平台、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综合优势,研发人员和技术来源充足。不足之处是这类机构很难完全脱离原有高校、科研院所的体制约束,一方面其研发人员多数具有双重身份,工作重心游移,职称和待遇也受局限;另一方面是不可避免地沾染高校技术成果向市场和效益转化的机制不健全的特性,在建立畅通的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渠道方面需要摸索前进。

3.科研院所主导型

科研院所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由央属或大型科研机构与地方政府或高校合办,隶属于原有科研机构,以转化原有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为主要目的的新型研发机构,以事业单位居多。例如,中国科学院针对佛山地区的产业特色和技术需求,建立了佛山中国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佛山市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陶瓷研发中心和佛山市高明区(中国科学院)新材料专业中心、佛山市环保技术与装备研发专业中心以及广东华南计算技术研究所等,跨越了高新区和其他区县的行政边界,在佛山地区形成了强大的研发联系体系。这类新型研发机构拥有较强的学科、人才、研发平台、科研设备和科研成果的综合优势,缺点和高校主导型相同,仍受到体制约束和技术转化机制困扰。

4.社会团体或个人主导型

社会组织、团体或个人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由社会组织、科研团体或个人独建或发起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为行业发展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以民办非企业和事业单位居多。例如,佛山市顺德区德雅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由国防科大的一些校友个人出资组织兴办,分研究院和产业院两块牌子,其中研究院属于民办非营利机构,产业院是公司性质,研究院与产业院是一体,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发展模式展开运作。

这类新型研发机构的优点是体制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敏锐,决策速度快,缺点是受制于投资回报率低和缺乏持续的资金支持,后期资金短缺较为明显,另外在带动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协同创新方面具备一定难度。

(二)佛山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行效果

佛山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结合本地企业需求,整合各类创新资源,通过技术引进、合作研发、委托研发、并购等方式,开展行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孵化和产业化,对于推动高新区积蓄自主创新资源、产业升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是成为引才、育才的有效平台。佛山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所依托高校院所的创新优势和资源,吸引了一批专业领域的科研创新人才和团队。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打造了覆盖创新型人才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高端研发型人才培养(研究生)—应用型人才培养(本科)—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中高职)的全链条人才引育体系,目前共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280人,院士、知名学者等顶级人才80人,集聚了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50个。广东三水合肥工业大学研究院结合本地产业需求开展人才引进与培养,已成为广东省研究生联和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共引入高层次科研人员30余人,高端科研团队5支。

二是成为产业技术创新、育成科技型企业的重要源头。以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重视与本地中小企业技术需求、本地产业基础结合,开展协同创新,突破了一批产业技术,同时通过成果转化育成一批科技型企业。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累计走访调研并搜集了2000多家企业的相关技术需求,依托研究院下设的的精密装备、机器人、3D打印等三大创新中心与本地企业开展技术协同研发,共申请专利1000件,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00件,研发的无动力示教关节臂、机器人打磨抛光系统、喷釉喷漆机器人系统等产品和技术有效落地转化。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还搭建了智汇+智能制造研发众包平台、工匠创客汇智能装备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工业机器人共享工厂等创新创业载体,开展技术成果孵化,目前拥有孵化面积5.1万方米,在建加速器占地面积50亩,已经孵化科技型企业100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9家。

三是已成为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主要供给主体。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建设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本地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个性化定制、产品推广应用等服务。广工大数控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搭建了机器视觉、3D打印、工业互联网等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玻璃外观技术检测、数据实时采集与存储、设备云服务、3D模型设计等服务,目前已累计服务本地企业1000多家。广东三水合肥工业大学研究院联和三水区知识产权协会及其他科技服务机构组成科技服务联合体,为在孵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挖掘与布局、知识产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全流程辅导等。

三、基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践的几点思考

随着新型研发机构的规模扩大、业务扩张和影响力增长,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制度困境也日益凸显,制约着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和创新成效发挥,束缚着其进一步发展。我们结合自身的建设实践和对其他新型研发机构的研究观察,试将这些问题归总为如下:

(一)技术创新体系有待深入

新型研发机构多采用校(院)地共建模式,其初衷是希望建设平台对接高校创新资源,借助高水平科研力量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但从实际情况看,技术创新能力的构建与积累却成为各地新型研发机构最为薄弱的环节,服务本地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具体表现为难以形成稳定的高水平技术创新团队。目前,新型研发机构普遍存在研发团队空心化现象。

一是高校、科研院所派驻科研人员有限。大部分高校仅向新型研发机构派驻管理人员,没有派驻技术研发团队,新型研发机构与高校本部科研体系出现割裂。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在本地以社会招聘形式引进研发人员,但科教资源薄弱地区往往城市级别不高,对高学历高水平技术开发人员吸引力有限,导致新型研发机构技术研发能力难以提升。

二是项目形式引进的创新团队稳定性不佳。新型研发机构多以项目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承接各级政府项目,开展技术研发活动。这类人才极少会长期留在研究院继续从事研发活动,导致本土研发团队频繁变动,研发能力无法有效积累。

(二)与地方产业连接有待进一步强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新型研发机构与地方产业连接的重要方式,也是其重要建设任务之一。

目前,新型研发机构与地方产业连接存在两个天然的鸿沟:一是其技术研发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当地企业技术需求。例如,企业向其委托研究业务,大多数新型研发机构还需重新组织团队解决问题,服务效率与质量较低。二是新型研发机构与本地企业间缺乏高效的对接与交流渠道,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对当地中小企业缺乏深入研究与分析,对发展需求掌握不足、了解不深;另一方面,新型研发机构缺乏对外宣传部门,导致众多中小企业不知如何寻求与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与本地产业连接不足,使得新型研发机构更倾向于采用简单的企业孵化服务模式,即提供孵化地块并收取租金,以租赁服务代替技术创新支持。这样,反过来导致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进一步萎缩,陷入恶性循环。

(三)自身盈利模式有待继续深入

目前,大多数新型研发机构还处于起步建设的摸索阶段,主要依赖财政资金补贴,市场化盈利能力较弱,自身造血能力有限,绝大多数不能实现自给自足,若后期政府投入减少,存在着较为严峻的生存风险。

新型研发机构较为主要的盈利渠道有三方面:一是创办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该渠道短期内难以对新型研发机构本身的发展发挥足够支撑作用,且需要新型研发机构投入大量资源维持企业发展;二是技术成果转让与委托研发收入,受到技术创新能力及产业连接能力的影响,该渠道收入非常有限;三是提供孵化场地收取租金,由于缺乏孵化服务能力,收取租金成为不少新型研发机构的盈利来源。

(四)考核退出机制仍需探索

当前,各地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快速增长,但存在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低、研发能力薄弱的低质量新型研发机构鱼目混珠。这主要是因为各地均缺乏一套科学的考核体系,导致评价标准的缺失,新型研发机构资金奖补及退出政策缺位。因此,有必要通过新型研发机构动态发展机制,清晰评估其在发展实力、创新能力、市场化水平及产业化等方面的价值,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明确奖补及退出机制,提升新型研发机构整体活力。

上述问题,都是目前新型研发机构或多或少会遇到的,在解决方法上也各有千秋、不一而足。总之,无论政府还是学界,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探索都还在不断前进,不断完善。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匡东明、翾文杰供稿)